紫南澳边村潘氏大宗祠招标公告

来源: 本站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23-07-28 09:52:51 浏览次数: 67

1.招标条件

紫南澳边村潘氏大宗祠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澳边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具体建筑水平定位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澳边村。潘氏大宗祠是重建项目,建筑坐东朝西,层数一层,局部三层,砖木结构。通面阔为24.72米,总进深为43.01米。总建筑面积为1488.39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为砖木砼结构,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14个月,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10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941,910.21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建设紫南澳边村潘氏大宗祠,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坐东朝西,层数一层,局部三层,砖木结构。通面阔为24.72米,总进深为43.01米。总建筑面积为1488.39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为砖木砼结构,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 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格或以上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3天内其中一天的诚信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 2023  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土建类C2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年1月至 2023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8 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 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10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 3 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总建筑面积为1190平方米 或以上的  建筑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登记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和方式: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投标人采用邮件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后,连同缴纳标书款证明材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sjuyou@163.com。已办理登记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登记成功。咨询电话:0757-83389005。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张培培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卫国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621226201302652506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开票资料说明函(如需);

填写好的《领取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评审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18,838.2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8 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8 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贤德路1号(紫南村委会)四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澳边经济合作社公告栏、禅城智慧党建-南庄镇-紫南村(小程序)、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提供交易员资格截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澳边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

  人:潘先生 

 话:0757-85310923

  人:梁工     

    话: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