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聚联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集体土地合作开发项目进行公开竞投,具体方案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招标人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该宗地块共计约103亩(其中:原大江陶瓷厂约55亩,聚星工业区约20亩,聚联工业区约28亩,具体以测量为准),如因政府批复原因面积减少的,减少部分将不再纳入本项目范围。
2、地点: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具体位置为大江村江沙路以南、莲江路以北、大江路以东、聚锦路以西)。
3、合作开发方式及要求:
招标人负责内容为:表决、动迁清退、交地。
竞得人负责的内容为:土地整合(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其中面积约4520.41㎡的土地需补办土地证)、出资、拆除、报建、施工、装修、验收、办证等工程建设过程涉及的所有内容。
3.1、项目建设期及补偿
(1)拆除期:本项目拆除期3个月,招标人将场地动迁清退完成后,通知竞得人对场地进行验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和竞得人确认日期次日起开始计算。拆除期间的拆除补偿金共203.8万元,竞得人须承担2/3的拆除补偿金即136万元,在竞得人竞得该土地合作开发权并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分别支付给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85万元、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聚联股份合作经济社28万元、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23万元)。
(2)基建期:本项目基建期3年,在3个月拆除期满后自动开始计算。基建期间竞得人需按815万元/年的标准向招标人分别支付合作开发补偿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508万元、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聚联股份合作经济社168万元、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139万元)。第一年度的合作开发补偿金在竞得人竞得该土地合作开发权并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第二年度的合作开发补偿金在基建期第十三个月一次性支付,第三年度合作开发补偿金在基建期第二十五个月一次性支付。
招标人计划在2020年11月30日前将土地移交竞得人,具体以招标人实际移交的为准。若因招标人内部流程(如动迁清退)等原因造成时间延误,上述拆除期和建设期应当顺延,因招标人原因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的,竞得人有权追究招标人的责任,具体由竞得人与招标人另行商议。
3.2、合作运营期:40年,从基建期满的次日起算,该时间的计算不受项目建设完成时间提前或逾期、项目建设完成不投入使用等任何因素的影响。合作期间由竞得人负责项目的总体运营。40年合作运营期满后,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的所有物业无条件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3.3、合作分配方式:
竞得人利用招标人的土地投资建设物业,投资建设方案须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建设。现规划容积率为4.0以内,建成后的物业按约定的总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配,招标人占比为总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的30%,剩余70%归竞得人所有。竞得人所建物业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0万平方米,招标人分得的物业面积以建筑面积(不含室外道路及绿化的公摊面积)的30%进行计算,但不得少于招标人现时拥有的物业面积59868平方米;竞得人所建物业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招标人分成比例以建筑面积计算(含公摊面积);招标人可以分得的车位面积包含在上述招标人分成占比中,为配套车位面积的30%。上述分配面积以第三方测绘机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各招标人分得的物业面积具体分配占比由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聚联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内部协商确定。
3.4、合作开发要求:
(1)在竞得人取得该项目合作开发经营权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对本项目的投资及建设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原则上在项目基建期第一年投资金额、建设进度均应达到30%,第二年达到70%,第三年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基建期满之日起且经招标人内部物业接收手续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当向招标人交付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0%物业,否则招标人除可以扣除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外,还可以要求竞得人按拟建成的30%物业所对应的市场租金进行合作开发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815万元/年。若此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2)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建设的物业作为工业厂房使用,首层的承载能力不少于2吨/平方米,层高6米;二层及以上的载重能力不少于0.8吨/平方米,层高不少于4.2米。竞得人向招标人交付的分成物业应可以独立使用水电,有单独的电房、电表及水表。
(3)合作开发期间须由竞得人负责该地块位于110kV佛张线#16塔~#18塔架空线间长度约415米高压线下地、迁改等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约1000万,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4)合作开发期间须由竞得人负责土地整合(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其中面积约4520.41㎡的土地需补办土地证,该部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土地整合范围包括大江村江沙路以南、莲江路以北、大江路以东、聚锦路以西,若土地性质不具备开发条件的,须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并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土地使用功能须满足项目开发要求,所涉及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合作开发期间项目土地整合、报建、测量、评估、公证、环评、勘察、水土保持等所有前期工作均由竞得人负责并支付所有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招标人安排专人协助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办理。
(6)竞得人对本项目的运营应符合佛山市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发展产业规划要求,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并在竣工后3年内引入10家以上的规上企业。
(7)在40年合作运营期满后,所有物业无条件无偿归招标人所有,竞得人需规定期限移交,移交范围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水电设施)、附着物等,竞得人应按正常使用后的原状交还给招标人,设备设施及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隔墙、窗、灯具、门、电梯等)竞得人不得拆除。
(8)村级工业园联片开发、土地报建奖励等全部给予竞得人,作为前期开发费用。
二、 竞投底价
竞投底价(返还招标人在该集体土地合作开发项目建成物业的分成比例):30%。
三、 竞投单位的准入条件
1、竞投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四、 竞投保证金 及履约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金额:300万元,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8月9日17:00时前按照公开竞投文件要求的方式交纳。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2445万元。采用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竞得人若选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二级分(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退还时间及扣除情况按协议条款的约定。
五、 获取竞投资料
1、有意参加的竞投人可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6楼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公开竞投文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
2、公开竞投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 确认竞投资格
请竞投人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09:00至09:30时间段内,携带交纳竞投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公章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由工作人员确定竞投人的竞投资格。竞投人逾时确认竞投资格,视为竞投人放弃参与竞投。
七、 公开竞投会
1、时间: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单位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前到竞投现场参加竞投会,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整为截止进场时间,工作人员将会进行现场清场,并关闭会场大门,该时间后不接受任何人员进场。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3、只有符合资格的竞投单位才能参加竞投,参加竞投单位人员须出示竞投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竞投资格确认书》,另外,符合资格的竞投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非竞投单位法人代表到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授权书(含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工作人员在核验身份证明材料后发放进场人员竞投牌(1人)。具有资格进入竞投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竞投牌,没有佩戴竞投牌的不得进入竞投现场。
4、参加竞投单位人员须提前明确身份是属于法定代表人还是代理人,提前准备对应的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场核验,如因身份证明信息无法核实导致竞投单位无法进场,相关责任由竞投单位自行承担。
5、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竞投会场。
6、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6.1所有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6.2积极配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6.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6.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八、 竞投方式和规则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投方式,最终以返还招标人在该集体土地合作开发项目建成物业的分成比例最高者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 信息公示发布网站和地点
信息公示发布网站和地点: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村务共治一门通APP等网站。
十、 其他
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费108000元,由竞得人向代理单位支付,竞得人须在收到《竞投结果确认书》后一次性缴纳。
十一、 联系方式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聚联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3809219732
代理单位名称: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6楼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388785
发布版--公开竞投文件--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集体土地合作开发项目.doc
发布人: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