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的委托,拟对佛山海关食品实验室3号楼电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YZB-FS-2024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海关食品实验室3号楼电梯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佛山海关食品实验室3号楼电梯改造项目 |
人民币300,000.00元 |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县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4、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复印件;
(3)《领取文件登记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24年7月29日 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8楼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88785 传真:0757-83388785 邮编:528000
(二)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7-80375340
发布人: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