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泵站出水口整治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来源: 本站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24-08-09 14:18:01 浏览次数: 104

1.招标条件

海口泵站出水口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禅水许[2023]169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海口泵站出水口整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对原出水渠内部新建钢筋砼箱涵型式进行加固,出口采取U槽结构接顺,末端为钢筋砼护底及进行钢筋笼抛石。

2.3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海口泵站出水口整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对原出水渠内部新建钢筋砼箱涵型式进行加固,出口采取U槽结构接顺,末端为钢筋砼护底及进行钢筋笼抛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47687.55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3.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3.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3.5.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6.1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89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领取文件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程序,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815930

6.1.2 开标时间:2024815930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81217:30前按本邀请函附件“确认通知”格式填写盖章后回复邮件(邮箱地址:fsjuyou@163.com),原件于开标当日带至开标现场。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通过现场或邮件(邮箱地址:fsjuyou@163.com)提交。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 79 号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

国贸大厦8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雷先生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 0757-82321751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 /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